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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的腐朽

第二百五十一章 孔子(三)

王朝的腐朽 立日耳 2189 2022-08-19 12:00:00

  夫謀天道、定社稷、破亂局,當(dāng)以利同,以意合,分之以食祿,化之以名義,力不可不強(qiáng),慮不可不長(zhǎng)遠(yuǎn),滿懷希望,常抱死志,如此,可為之也。

  三代以來,帝、王與諸侯共治天下,所用者皆貴族也,似伊尹之流,終有數(shù),亦天時(shí)也。

  然,步朝堂,論國(guó)政,其名不正,言必微也,其勢(shì)未成,行必難也。

  先圣孔丘初為政,嘗于季氏為吏,后平子為其正名,添為大夫末流。

  季氏專權(quán)于魯國(guó),危其君,侵其民,此非禮也。

  天下失其道久矣,禮樂崩壞,上必有亂政者,在魯三桓也,尤以季氏為最。

  水至濁亦存白鱗,有活源也;夜至暗尚有星光,能自耀也。

  故雖以仲尼之志,向禮衛(wèi)道,上思周公攝政,知功出自其位,德全于己身。

  處微末之時(shí),當(dāng)不拘于道,不困于禮,蓋人皆以利祿為要,生民之愿重于圣賢之志。

  力無處宣泄,志不得施張,則內(nèi)猶修身以養(yǎng)德,正如《孟子》所言,‘窮則獨(dú)善其身’。

  所謂失道、違禮,此人欲所致,執(zhí)政所為,私心甚于公心。

  夫欲以己道成天道,以公心勝私心,首要在其位,次者強(qiáng)其力,余者固其心。

  道為根本,此三者,成道之要術(shù),如此,可成也。

  既已知其要,然后可以行,不至于有惑也。

  自仲尼為政,任中都宰,禮施于要處,政通于上下,一年,四方皆則之。

  禮樂,秩序之法,故使民安其所,政有其為,如此,可興焉。

  所謂賢者,使民能安其所,政可有其為,性不必高潔,德不必廣博,亦大善。

  古之為政也,皆在七言之中,謂‘定、興、治、盛、衰、亂、亡’。

  于魯國(guó),國(guó)勢(shì)雖衰,亂象已生,未至糜爛,猶可用之以禮樂,因其秩序尚存,故力多有施張之處。

  夫有為之士,得一器之利而備兵甲,全一域之功而向四方,此人欲也。

  時(shí)仲尼已有仁政,然魯國(guó)之患,在三桓,在國(guó)君之威儀不盛,權(quán)柄不利,上下失衡,君臣無度。

  孔丘欲以禮樂正天下,然周室衰微,幾不可挽回,重在魯國(guó),首要三桓。

  三桓勢(shì)大,遙想昭公之時(shí),欲除而不能,負(fù)身出逃,至死尤悔。

  一人之力,寡也,二人之力,盛也,三人之力,勢(shì)也。

  孔丘之力尚不如昭公之時(shí),而三桓之勢(shì)猶重,此謂敵強(qiáng)我弱,為之奈何?

  三桓者,專權(quán)于魯國(guó),所害者,不在魯民,不在大夫,惟在魯室,猶在魯侯,竊其權(quán)而奪其民也。

  上失其威,則國(guó)必生亂,下專于權(quán),則內(nèi)必生怨。

  故仲尼之為政,治其亂而平其怨,復(fù)推禮樂,以圖王興。

  此亦魯侯之望,雖非意合,乃以利合,似有同心,或能勠力。

  定公進(jìn)孔丘為司空,后授之以大司寇,相魯國(guó)。

  孔丘初涉相位,七日,誅少正卯。

  少正卯,魯國(guó)之大夫,官至少正,仲尼以卯身兼五惡,遂行君子之誅。

  五惡者,心達(dá)而險(xiǎn),行辟而堅(jiān),言偽而辯,記丑而博,順非而澤。

  此五者,非人倫之惡,非性命之惡,異于禮樂,殊于廟堂,故所謂賢者惡之也。

  魯之大司寇,掌緝捕刑誅之事,然,擅殺少正卯,言不正,名不順,且有違于禮。

  世多有疑,有,則可辯圣人之為政;無,則合圣人之仁德。

  故較之禮之仁德與政之得失,后人從其無,取之禮樂。

  余從其有,惟論政之取舍。

  世有傳言,少正卯廣開私學(xué),收授門徒,孔丘之弟子,多有往之,獨(dú)顏回例外。

  卯之學(xué),乃刑名律典之學(xué),異于禮樂,迥于孔丘。

  古之為政者,登臨高位,多有私心甚于公心,以公濟(jì)私者,多見于史冊(cè)。

  然以仲尼之志,前不見其欲顯于形,后不見其行露于外,所求者無非復(fù)禮興業(yè)。

  禮樂者,分上下,明遠(yuǎn)近,定次序,制數(shù)目,尊上而御下;律法者,分善惡,明利害,同生死,去殊異,維上而治下。

  存禮樂,必輕律法;立律法,必小禮樂。

  兩者非不可并存,古之賢達(dá),或重禮樂而輔律法,或重律法而輔禮樂,臨事而決之。

  然,春秋之時(shí),王道既衰,霸業(yè)已明,禮樂存而漸失其道,律法立而未章其勢(shì)。

  諸國(guó)之君主、大夫、貴族,皆得禮樂之利,雖不尊其實(shí),亦護(hù)其名。

  守禮樂之舊而排律法之新,皆為私欲,似秦之商君、楚之屈子,皆受其害。

  于孔丘,則不然。

  禮樂,在宗、在威、在別、在數(shù),律法,在一、在信、在同、在變。

  兩制不可并用,若用之,當(dāng)不在首要,當(dāng)不安一所。

  處位愈高,愈是如此。

  家國(guó)之道,不容憂疑,一經(jīng)憂疑,輕則損命傷財(cái),重則毀家滅國(guó)。

  為政之私,不在己欲,貴在守道。

  蓋仲尼誅少正卯,不在其私情己欲。因律法迥于禮樂,仲尼欲復(fù)推周公之禮,此天敵也。

  是故,在政不加其污,于德自傷己身。

  然,此皆吾妄言之,不敢加于圣人。

  既已在其位,仲尼內(nèi)修禮樂,外拒強(qiáng)齊,威儀在身,力愈加盛。

  適三桓困于家臣之患,季孫氏有陽虎之亂,叔孫氏有侯犯之亂,據(jù)城邑而亂主。

  彼之離亂力弱之時(shí),吾之千載難逢之機(jī)。

  時(shí)仲由為季氏宰,進(jìn)桓子,欲墮三都,名為除家臣之患,實(shí)為弱三桓之力。

  桓子、武叔受家臣之亂,未能明察,故以其所欲治其慮所在,雖有所損而自圓也。

  郈、費(fèi)兩邑已毀之,至孟孫氏之郕邑,公山斂處進(jìn)孟懿子,遂不成行。

  后三桓合心,力指定公、孔丘,定公軟弱無力,自保猶不能也。

  頃刻之間,勢(shì)消力散,凄凄然獨(dú)行,攜弟子門人,出走魯國(guó)。

  由是觀之,孔丘之為政,明勢(shì)而知禮,尊上而守常,名正而力弱,貴專而乏奇。

  上思周公之政,方知孔丘之所以敗亡。

  周公七年攝政,位已至極,又得召公、太公之助力,力不可謂不強(qiáng)。

  適時(shí)成王年幼,周公雖攝政,亦述其意與召公、太公,此三者,皆一人定國(guó)之才,威懾群賢之德。

  三人意合,周室方無亂也。

  后與召公分治天下,方有周八百年之業(yè)也。

  修禮樂,伐殘殷,攻東夷,筑成周,封諸侯,平叛亂,其功赫赫,其德昭昭。

  力愈加強(qiáng)盛,勢(shì)愈加昌隆,蓋兵鋒之銳利,勝績(jī)加于身,諸侯之擁戴,宵小不敢行。

  所謂成道之三要,其一二所能致也,莫過于周公。

  故,孔丘之所以圣,非在其政也。

  后人可望其德,敬其道,因其善修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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