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宣公四年,即公元前六零五年,春季,魯宣公與齊惠公為莒國和郯國講和,但是莒國人沒有同意。
于是,魯宣公攻打莒國,奪取了向地,《左傳》認為這是不合于禮法的,替別國講和應該使用禮,而不是用動亂。
討伐不能夠安定,就是動亂。用動亂來平定動亂,怎么會安定呢?不能夠安定,怎么來行使禮呢?
禮者,何也?古之秩序。
同禮而納天下,雖有不平亦順也。
戰(zhàn)者,禍亂之源,圖利而敗國,求和而災民。
諸國之亂,在亂禮、在失序。
禮,歸于高閣;序,案頭空文。
至于此時,諸侯所求者,何也?
一曰求利,二曰泄欲。
君主求利,害民也;君主泄欲,危國也。
至于當權者,其危其害,不減矣。
可嘆,古今之理,未易也,前后之人,亦同也。
這一年,秦國國君秦共公去世,其子秦桓公繼位。
鄭國公子歸生弒鄭靈公,鄭國人擁立他的弟弟公子堅繼位,是為鄭襄公。
魯宣公五年,即公元前六零四年,魯宣公再次到齊國去,等到魯宣公要回去的時候,齊國大夫高固(高宣子,齊國大夫高傒四世孫)請求齊惠公強留魯宣公,這是為了讓魯宣公將魯叔姬(魯文公之女或魯宣公之女)嫁給他,魯宣公不得不答應。
九月,高固來魯國迎接叔姬。
冬季,高固和叔姬回到魯國,這是為了行‘反馬’之禮(古代婚嫁禮節(jié)的一個程序,新娘出嫁的車馬由娘家提供,三月之后,夫家留下車,將馬送回娘家,寓意夫妻和睦)。
魯宣公七年,即公元前六零二年,衛(wèi)國的孫良夫(孫桓子)到魯國來朝見,締結(jié)盟約,兩國開始修好,同時商議與晉國會見。
夏季,魯宣公與齊惠公一起進攻萊國,但是齊國事先沒有與魯宣公商議,這是輕視魯國,卻又利用魯國。
冬季,魯宣公與晉成公、宋文公、衛(wèi)成公、鄭襄公、曹文公在黑壤會見,但是由于晉成公繼位的時候,魯宣公沒有到晉國朝見,也沒有派大夫去說明,所以晉國對魯宣公心有不滿,在會上扣押了他。
之后,諸侯在黃父會盟,魯宣公沒有參加會盟,魯國向晉國賄賂了一批財貨,魯宣公才得以回國,《春秋》因為魯宣公受辱,所以沒有記載黃父之盟。
魯宣公八年,即公元前六零一年,春季,魯宣公回到魯國。
這一年,公子遂和敬嬴先后去世。
公子遂死后,在太廟舉行祭祀,但是接連兩天舉行祭祀,這是不符合禮制的。
冬季,安葬敬嬴,但是由于這一年魯國發(fā)生旱災,沒有麻,便用葛做牽引棺材的繩子。而又因為下雨,耽誤了下葬的日期,便延遲了,這是符合禮制的,因為占卜葬期的時候,往往會占卜較遠的日子,表示對死者的懷念。
公子遂去世,魯國的執(zhí)政者就是三桓,主政的就是季文子,在藏文仲、叔仲惠伯和公子遂主政的時候,季文子就輔助他們,而因為季文子小心謹慎,不像孟孫氏和叔孫氏一樣,被公子遂壓制,使得季文子對于魯國權力的接管十分順利,為三桓成為魯國權傾之氏族打下了最好的基礎,魯國的新時代就要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