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次秦理和席澄加她微信讓她通過時,她意外發(fā)現(xiàn)驗證消息里還有陳景然的好友申請。這次可算是兩個人加上微信第一次聊天。
陳景然:“對于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yīng)以不公開報道”為原則,但是否所有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均不得報道?
黎思思懵了。這是什么問題,什么意思啊。但又不能不回復(fù),黎思思趕緊復(fù)制這段文字打開瀏覽器的頁面搜索,一下子出來很多解答。
就在黎思思眼花繚亂,滿頭大汗的時候,隨便打開一個問答,問題和陳景然的相似,至于答案嗎,黎思思也不知是真是假。
偷瞄一眼陳景然,正在認真辦公,嗯...不管了,黎思思直接復(fù)制,然后打開對話框粘貼。
陳景然手機震動。陳景然表面上毫無波瀾,一臉正經(jīng)的看著電腦,手卻偷偷摸摸的拿起了手機。
“比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禁止披露犯罪者的身份,卻未禁止披露案情。況且此類案情公開披露,對社會有一-定的教育、警示意義。胡平仁認為,報道“不公開審理”案件的理由和應(yīng)遵循的原則是:一、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其判決也應(yīng)當公開進行,因此對不公開審理案件的判決結(jié)果可以報道;二、報道判決結(jié)果就可能涉及案情,因此案情并非不能報道,而是不宜詳細報道”;三、報道案情的內(nèi)容應(yīng)當以判決書披露的內(nèi)容為限?!?p> 這一大段文字,陳景然可不是真的想知道,但還一本正經(jīng)的看著。
等等,陳景然很快發(fā)現(xiàn)不對勁,這看著好像有點眼熟啊。
陳景然抬頭看著電腦正在瀏覽的頁面...兩個人一問一答,搜索的頁面都是同一個。
其實陳景然本意并不想知道那個拗口的問題的答案,只不過眼看加上微信好友都快一個月了,兩個人一句話都沒聊。
情急之下,陳景然就上網(wǎng)搜“寫案件分析應(yīng)該注意什么?”
這個問答,陳景然覺得很好。如果黎思思答不上來,自己再告訴她答案,一來二去,兩個人關(guān)系可以增進一些,還顯得自己很專業(yè)。
如果黎思思答上來,不管正確與否,這個問題都很高大上,也算是共同話題了。
可千想萬想沒想到黎思思不會卻上網(wǎng)搜了答案,和自己找的同一個頁面。
這個秦理出的什么鬼點子,什么共同話題,共同愛好,紙上談兵。
那現(xiàn)在該怎么辦呢...就在陳景然不知道接下來自己該怎么辦的時候,手機又震動。
“怎么了?案子有涉及不能公開報道的嗎?”黎思思覺得自己甩過去一個官方到自己都一頭霧水的答案還是不太合適的,就接著問道。
她哪會知道,這個看似含金量很高的問題只不過是陳景然在瀏覽器上隨便找的。
“暫時沒有,但還是希望你注意一些,尤其是被害者的身份信息不要泄露了。”陳景然想了一會,在對話框里刪刪減減。
黎思思:“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