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科恩斯是一位本科教授,同時也是一位兼職的發(fā)明家。
他于1927年出生在美國底特律。1963年10月,他發(fā)明了“眨眼雨刷”,并很快獲得發(fā)明專利。在與福特汽車公司的合作中,福特公司起初計劃合作,但最終以未通過檢測為由拒絕合作,實際上卻抄襲了他的發(fā)明。為了捍衛(wèi)自己的發(fā)明權(quán),羅伯特·科恩斯與福特汽車公司展開了長達(dá)12年的訴訟。在訴訟期間,他面臨了諸多困難,包括失去工作、失去家人的支持等,但他依然堅持不懈,最終取得了勝利。
- 他是在開車時因雨刷器的使用不便產(chǎn)生了發(fā)明間歇性雨刷器的念頭。
- 他為了這場訴訟花費大量精力研究法律,失去了很多。
- 福特公司曾多次以豐厚賠償利誘私下要求和解,均遭到他拒絕。
- 他的勝利不僅僅是個人物質(zhì)和名譽上的成功,更彰顯了道義和信念的成功,捍衛(wèi)了做人的尊嚴(y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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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秘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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